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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時代,對星巴克的記憶,來自好萊鎢電影,
Starbucks和都會白領,雅痞、上層社會等名辭歸屬同類。
購買星巴克相關產品,屬奢侈的消費行為。

踏入社會一段時日後,
說不出自己的收入屬於哪個層級,
(基本上,單以月薪來看,是高於基本工資,
但若計算平均時薪,可能不如便利商店打工的工讀生...)
既然自食其力,在壓抑的生活中,
偶爾順搭同事邀約,購買星巴克犒賞自己,
直到一趟自助旅行後,
我才真正成為星巴克的忠實顧客,對Starbucks這個品牌莫名的狂熱,
檔不住誘惑,一段時間沒進星巴克消費就渾身不對勁,
此時此刻,才明白所謂對某品牌瘋狂癡迷是怎麼回事...

記得那時候,
一個人在紐約行走,在大都會中疲憊過度而迷失,
星巴克,成為我孤獨發慌的慰藉。
踏入熟悉的咖啡店,熟悉的裝潢,熟悉的咖啡機聲,
溫暖的笑容,溫暖的咖啡味,跨越了語言限制,消弭了國度界線,
讓我在其中,成為單純的星巴克店內風景的一部份,
成為Starbucks消費者,只是為了享受一杯香醇的咖啡而存在。
完全的放鬆,定下神來,整理好情緒,休息夠了,再繼續流浪的下一站。


於是,試了幾天,在漫無規律的流浪中,
找尋出專屬自己的步調。
清晨六點多起床,
前往81街口的Starbucks,
進門,就像是紐約當地人那般和店員閒聊,
習慣性的黑咖啡+肉桂口味的焙果,
店員有時還會偷塞cream給我(在當地cream是要錢的...)
才短短兩星期,竟在紐約成為店員眼中的熟客,
(在台灣的星巴克,店員恐怕還不一定叫的出我哩!)
這份在異鄉中求得可貴的熟悉感,
即使只是閒話家常,卻令人感動的不得了。

於是,在我的價值觀裡,
星巴克以不單單只是咖啡店了,
Starbucks成為我放鬆,安全感,歸屬感的同類字眼,
成為我在世界各地的避風港,是我遨遊各國的落腳之地,

窩在星巴克,讓我覺得有回家的感覺...



話說我現在就是在星巴克,哈哈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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