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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從去年10月,我開始對熊娃娃過敏,看到熊娃娃,甚至相關物品,
就像看到男生留了滿臉鬍渣那般不舒服。

然後,就發現到處都可以見到小熊娃娃的蹤影。
花店、裝飾品、衣服、公司的創刊號、訂購喜餅的贈品,etc.
先前沒有發現到,生活是如此充斥著熊的身影,
人類是如此迷戀著熊的肖像,我們中泰迪這個傢伙置入性行銷的毒是如此的嚴重;
這些都讓我很不以為然,很不服氣:所謂的“熊”,到底有什麼好喜歡的?
大象比熊大隻,蜜蜂比熊愛吃蜂蜜,熊掌早已經列為違禁品。
卡通中的熊那樣溫和友善,只是擬人化的效果包裝罷了,
真實世界中,熊會吃人,是很危險的動物,應該要讓小朋友害怕熊,
逃離熊,以免危險,怎麼能讓人類喜歡熊呢?
怎麼看都覺得,喜歡熊,是個很不明智的決定,
哼~哼~,看起來,我是少數幾個清醒的人類,還有危機意識,看穿行銷的陷阱...

直到昨天,我忽然化開對熊的偏見,沒有排斥的感覺了。
聽你說,飯店的佈置,原先佈滿了熊,
你看到後緊急要求飯店把熊全部拆除,
偏偏我們送客用的喜糖籃,上頭黏著兩頭熊,
情急之間無法拆除。看到你緊張的模樣,
執意要求飯店更換或者拔掉小熊,當下的我,
笑笑說沒有關係的同時,覺得自己的偏執,十分的不必要,
自嘲自己怎麼會如此在意這樣不重要的事情?
何苦對一個不值得有疙瘩的過去執著?
唉呀~Bookie,你真是太愛吃醋了一點阿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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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,一對小熊娃娃,是未婚夫前女友送給未婚夫的禮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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