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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朋友說,我是個很有個性的人,很有個人的風格。第一次聽到這類的評價,
我驚訝的瞪圓雙眼(我的眼睛大概很難“瞪大”吧),沒想過別人眼中的我是這樣的人,
慢慢的,我漸漸習慣這種評語。

大一的時候,在學校活大禮堂看電影:“新娘不是我”,
片中ㄧ幕,女主角吃了火腿炒蛋、水煮蛋等蛋料理,為的是要找尋自己究竟喜歡的是什麼,
當時我眼眶泛紅,嚇到身旁的學長。
從小我就很習慣由身邊的人決定事情,順著旁人的選擇,
對我而言,所有東西一樣好,若對旁人而言,效用較高,何樂不為?
或者說,我願意以自己ㄧ點點的負效用換得總效用極大,
奶奶、外婆、媽媽、老師、好朋友、高中男朋友、大環境,回想到高中為止,
身邊的人,好像都是那種好惡十分鮮明的人,
漸漸養成我很懶的個性,變的不知道自己的喜惡。
大學時期,曾經對於不了解自己喜歡什麼而茫然,揹起背包離開原地,
因為我相信,必須保持點距離,留白,才看得清楚。

很慶幸生命終有段時間,自己選擇自己想做的事情,沒有什麼包袱,沒有想太多,
雖然差點被二一,差點唸不完大學,多虧有一段自己尋找自己的過程,
透過放逐,慢慢釐清別人與自己價值觀的差異。

其實我很有個性,只是不自覺,或是,對旁人的感受過於敏感,過於在乎,
現在,我的問題反而變成,太過有個性,太過有想法,偏偏又感受到旁人的想法和自己不同,
因此,我更加需要獨處的時間。

但是,我也很喜歡混在人群中,或者依偎在一個人身旁的那種安心,真是一個矛盾的人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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